使用條款
注意:這是原始日文使用條款的中文翻譯。如果日文版本與中文翻譯之間存在任何差異,應以日文版本為準。
本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規定了使用者在使用PNYO合同会社(以下簡稱「本公司」)提供的社群服務JapanChat(以下簡稱「JapanChat」)時必須遵守的事項,以及本公司與使用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希望作為使用者使用本服務的人士,請在同意本條款之前,務必仔細閱讀全文。同意本條款後,使用者與本公司之間將根據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建立使用本服務的契約(以下簡稱「使用契約」)。
第1條 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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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款旨在規定本公司與使用者(定義見第2條)之間關於使用本服務(定義見第2條)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於使用者與本公司之間與使用本服務有關的一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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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本應用程式(定義見第2條)上不時公布的關於本服務的規則、規定等構成本條款的一部分。
第2條 定義
本條款中使用的以下用語具有以下規定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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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是指著作權、專利權、實用新型權、商標權、設計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包括獲得這些權利或申請註冊等這些權利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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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應用程式」是指本公司提供的名為JapanChat的應用程式(包括因任何原因更名後的應用程式)。
- 「發布信息」是指第10條中定義的「發布信息」。
- 「註冊信息」是指第3條中定義的「註冊信息」。
- 「使用者」是指使用本服務的個人或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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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是指本公司提供的名為JapanChat的服務(包括因任何原因更名後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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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SNS服務」是指由Facebook、Twitter、LINE、Instagram或其他本公司指定的提供商提供的社交網絡服務,具有用戶認證、公開好友關係、在外部社交網絡內發布內容等功能,並用於實施本服務。
- 「外部SNS提供商」是指外部SNS服務的服務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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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SNS使用條款」是指規定使用者與外部SNS提供商之間權利義務的條款。
第3條 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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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可能要求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務時進行用戶註冊。在這種情況下,使用者應按本公司規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提供本公司指定的某些信息(以下簡稱「註冊信息」),以申請註冊使用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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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必須由實際使用本服務的個人或法人自行完成,原則上不允許由代理人進行註冊。申請註冊時,使用者必須向本公司提供真實、準確和最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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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在註冊信息或在本服務上發布的其他信息中包含可識別個人身份的信息,如真實姓名、地址、個人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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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根據本條申請註冊的使用者屬於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本公司可能會拒絕註冊:
- 本公司判斷有違反本條款的風險時
- 向本公司提供的註冊信息全部或部分虛假、有誤或遺漏時
- 曾經被取消本服務使用註冊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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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判斷向本公司提供的註冊信息與該使用者為本服務以外的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子公司、關聯公司或業務合作公司運營的服務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不一致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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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成年被監護人、被保佐人或被輔助人,且未獲得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保佐人或輔助人的同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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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判斷為反社會勢力等(指暴力團、暴力團成員、右翼團體、反社會勢力或其他類似人士;下同)或通過資金提供等參與反社會勢力等的維護、運營或管理,或者與反社會勢力等有任何往來或牽涉時
- 本公司認為註冊不適當的其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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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註冊信息有變更,使用者應立即按本公司規定的方式通知本公司有關變更事項,並提交本公司要求的文件。
第4條 使用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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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可在使用契約有效期內,按照本條款及本公司規定的方式使用本服務。但是,如果需要根據前條進行註冊,則使用者可在本公司批准註冊並完成註冊後使用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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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不是為介紹異性而設的服務。使用者不得使用本服務發送與異性交往相關的信息。
第5條 聊天及通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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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可以按本公司規定的方式與其他使用者進行聊天、通話及其他形式的交流。使用者應自行負責選擇在本服務上的交流對象,除非是因本公司的過錯,否則本公司對使用者因本服務上的交流而遭受的任何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6條 密碼及用戶ID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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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可能會向使用者分配密碼和用戶ID。使用者應自行負責管理和保管其密碼和用戶ID,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出借、轉讓、更改名義、出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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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應對因密碼或用戶ID管理不善、使用錯誤、第三方使用等造成的任何損害負責,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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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使用者發現其密碼或用戶ID被盜或被第三方使用,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遵循本公司的指示。
第7條 禁止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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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務時,不得進行以下任何行為:
- 發送尋求或涉及異性交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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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送裸體或私密部位等猥褻信息、等同於兒童色情或兒童虐待的信息或對青少年有害的信息,或要求發送此類信息
- 交換外部SNS服務的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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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或間接侵犯或可能侵犯本公司、其他使用者、外部SNS提供商或其他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肖像權、隱私權、名譽或其他權利或利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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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或誹謗本公司、其他使用者、外部SNS提供商或其他第三方,或助長此類行為
- 與犯罪活動相關或違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為
- 以性行為、猥褻行為等為目的的行為
- 誘導或助長未成年人離家出走的行為
- 欺凌、恐嚇或誘導、助長此類行為
- 發送具有殘忍內容或其他使他人感到不適的信息
- 發送暴力信息或煽動暴力的信息
- 冒充第三方或虛假聲稱與第三方有合作或關聯關係的行為
- 故意散播虛假信息的行為
- 誘導或慫恿他人自殺或自殘的行為
- 向其他使用者無差別發送消息等垃圾郵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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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許可公開第三方的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出生日期、信用卡信息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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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營業、宣傳、廣告、招攬等營利為目的的行為(本公司批准的除外)
- 違反法律或本公司或使用者所屬行業協會內部規定的行為
- 發送包含電腦病毒或其他有害電腦程序的信息
- 更改與本服務相關的可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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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本服務發送超過本公司規定的特定數據容量的數據等給本公司網絡造成負擔的行為
- 可能干擾其他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或本公司運營本服務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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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送包含誘導或助長藥物濫用等反社會內容的不當信息等可能給其他使用者造成不適的行為
- 屬於傳銷的行為
- 屬於宗教活動或宗教組織招攬的行為
- 本公司認為不適當的其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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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公司判斷使用者在本服務上發送信息的行為屬於或可能屬於前項各款中的任何一款,本公司可以在不事先通知使用者的情況下刪除、修改等全部或部分此類信息。本公司不對使用者因本公司基於本項採取的措施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承擔責任。本公司沒有義務採取此類措施。
第8條 暫停本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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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可以在不事先通知使用者的情況下暫停或中斷全部或部分本服務的使用:
- 定期或緊急進行與本服務相關的電腦系統維護或檢查時
- 因事故導致電腦、通信線路等停止時
- 因火災、停電、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無法運營本服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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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SNS服務出現問題、服務提供中斷或停止、與本服務的合作暫停、規格變更等情況時
- 本公司認為有必要暫停或中斷的其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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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可以自行決定終止提供本服務。在這種情況下,本公司應提前通知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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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不對使用者因本公司基於本條採取的措施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第9條 設備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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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應自行負責準備和維護接收本服務所需的智能手機等設備、通信線路及其他通信環境等,並承擔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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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應根據自己的服務使用環境,自行負責採取防止電腦病毒感染、未經授權訪問和信息洩露等安全措施,並承擔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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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本公司出於運營目的而存儲了使用者發送和接收的消息及其他信息一段時間,本公司也沒有義務存儲此類信息,並可隨時刪除這些信息。本公司不對使用者因此類信息被刪除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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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使用者開始使用本服務或在使用本服務期間,如果在其智能手機等設備上安裝應用程序等,使用者應充分注意,以免造成其擁有的信息丟失、更改或設備損壞等情況。本公司不對使用者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第10條 權利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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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應用程式和本服務的所有所有權和智慧財產權均屬於本公司或向本公司授予許可的人,除本條款明確規定外,基於本條款規定的註冊而授予使用本服務的許可並不意味著轉讓或許可本公司或向本公司授予許可的人關於本應用程式或本服務的智慧財產權。使用者不得出於任何原因從事可能侵犯本公司或向本公司授予許可的人的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反彙編、反編譯和逆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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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在本應用程式或本服務上發布或以其他方式傳輸的文字、圖像、視頻及其他數據(以下簡稱「發布信息」)的智慧財產權歸使用者所有。但是,本公司可以免費自由使用(包括複製、複印、修改、轉授權給第三方及所有其他用途)發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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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可以自行或委託第三方分析發布信息,僅用於(i)確定發布信息是否屬於以下任何一項,或(ii)構建和運營系統以從本服務中排除屬於以下項目的發布信息。但是,如果使用者要求本公司停止此類分析,本公司將停止分析該使用者的發布信息。
- 內容違反法律或本條款等的發布信息
- 誘導或可能誘導非法行為的發布信息
- 侵犯或可能侵犯第三方權利的發布信息
- 本公司認為不適當的除上述(1)至(3)以外的發布信息
第11條 終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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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使用者屬於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本公司可以在不事先通知或要求的情況下暫時停止該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或終止與該使用者的使用契約:
- 違反本條款的任何規定時
- 發現註冊信息中存在虛假事實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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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或試圖使用本服務的目的或方式可能對本公司、其他使用者、外部SNS提供商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損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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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違反外部SNS使用條款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接受外部SNS提供商的服務或與之連接時
- 以任何方式干擾本服務的運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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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得無力償還或無法支付,或申請開始破產程序、民事再生程序、公司重組程序、特別清算或類似程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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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的支票或匯票被拒付,或受到票據交換所的交易停止處分或類似措施時
- 對使用者提出扣押、臨時扣押、臨時處分、強制執行或拍賣的申請時
- 受到稅款等公課的滯納處分時
- 死亡或接受開始監護、保佐或輔助的裁定時
- 超過3個月未使用本服務且不回應本公司的聯繫時
- 屬於第3條任何一項的情況時
- 本公司認為繼續使用者註冊不適當的其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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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生前項任何一種情況,使用者將自動喪失對本公司所有債務的期限利益,並應立即向本公司支付所有債務。
- 使用者可以隨時按本公司規定的方式通知本公司以終止使用契約。
- 本公司可以隨時通過提前30天通知使用者來終止使用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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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不對使用者因本公司基於本條採取的行動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第12條 免責聲明和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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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不負責參與使用者之間的通信,也不對使用者的通信內容、使用者之間的糾紛、使用者的實際存在等做出任何保證。本服務按現狀提供,本公司不對本服務做出任何保證,包括適合特定目的、商業實用性、完整性、持續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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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使用者直接或間接從本公司獲得有關本服務、本應用程式、本服務的其他使用者或其他事項的任何信息,本公司也不對使用者做出超出本條款規定的任何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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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本服務可能與外部SNS服務合作,但不保證此類合作,如果本服務無法與外部SNS服務合作,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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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本服務與外部SNS服務合作時,使用者應自行負責遵守外部SNS使用條款,如果使用者與運營此類外部SNS服務的外部SNS提供商之間發生任何糾紛,本公司不對此類糾紛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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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應自行負責調查使用本服務是否違反適用於使用者的法律、行業協會內部規定等,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保證使用者使用本服務符合適用於使用者的法律、行業協會內部規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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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使用者與其他使用者、外部SNS提供商或其他第三方之間因本服務或本應用程式而發生的任何交易、通信、糾紛等,使用者應自行負責處理和解決,本公司不對此類事項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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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不對使用者因本公司中斷、停止、終止、無法使用或更改本服務提供、刪除或丟失使用者的消息或信息、取消使用者的註冊、因使用本服務而導致的數據丟失或設備故障或損壞、或與本服務相關的任何其他事項而遭受的損害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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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本應用程式提供了指向其他網站的鏈接,或其他網站提供了指向本應用程式的鏈接,本公司也不對此類網站及從中獲得的信息承擔任何責任,無論出於何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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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可以根據法律或法院、調查機關或其他政府機構的命令、要求或請求,披露使用者的註冊信息、發布信息、IP地址及其他與使用者相關的信息,對於使用者因此類披露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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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公司懷疑使用者正在進行第7條所列的任何行為,本公司可以查看該使用者發送和接收的消息及其他信息,使用者應被視為已同意此類查看。
第13條 使用者的賠償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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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使用者違反本條款或因使用本服務而對本公司造成損害,必須賠償本公司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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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使用者因本服務而收到其他使用者、外部SNS提供商或其他第三方的索賠或與之發生糾紛,應立即將內容通知本公司,自行負責處理和解決此類索賠或糾紛,並應本公司要求向本公司報告進展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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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公司因使用者使用本服務而收到其他使用者、外部SNS提供商或其他第三方的任何索賠,使用者必須賠償本公司基於此類索賠而被迫支付給該第三方的金額。
第14條 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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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條款中,「機密信息」是指使用者因使用契約或本服務而從本公司以書面、口頭或記錄媒體等方式接收或了解到的與本公司技術、業務、運營、財務、組織及其他事項相關的所有信息。但是,以下情況應從機密信息中排除:(1)在本公司提供或披露時或了解時已經普遍為人所知或已經為使用者所知的信息;(2)在本公司提供或披露或了解後,因非使用者的原因而通過出版物等方式公開的信息;(3)從有權提供或披露的第三方處合法獲得且不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4)不依賴機密信息而獨立開發的信息;(5)經本公司書面確認不需要保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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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應僅將機密信息用於使用本服務的目的,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或洩露機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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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有前項規定,使用者可以基於法律、法院命令或政府機構的要求或請求披露機密信息。但在這種情況下,使用者必須立即將此類命令、要求或請求通知本公司,並遵循本公司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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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使用者複製包含機密信息的文件或磁性記錄媒體時,應事先獲得本公司的書面同意,並嚴格按照本條規定管理複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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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應在本公司隨時要求時,立即按照本公司的指示返回或處置機密信息以及包含或包括機密信息的文件或其他記錄媒體及其所有副本。
第15條 有效期
使用契約自使用者同意本條款之日起生效,在本公司與使用者之間持續有效,直至與該使用者的使用契約終止之日或本服務提供終止之日,以較早者為準。
第16條 本條款等的變更
- 本公司可以自由更改本服務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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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可以更改本條款(包括在本應用程式上發布的與本服務相關的規則、規定等;本項中同)。更改本條款時,本公司應事先通知使用者將進行更改、更改後條款的內容及其生效日期,更改後的條款自生效日期起適用。
第17條 聯繫/通知
關於本服務的諮詢及使用者向本公司的其他聯繫或通知,以及關於本條款變更的通知及本公司向使用者的其他聯繫或通知,應按本公司規定的方式進行。
第18條 本條款的轉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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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使用者不得將使用契約下的地位或本條款規定的權利或義務轉讓、讓與、提供擔保或以其他方式處置給任何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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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公司將與本服務相關的業務轉讓給另一公司,可以將使用契約下的地位、本條款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以及使用者的註冊信息和其他客戶信息轉讓給該業務轉讓的受讓方,使用者應被視為已事先同意此類轉讓。本項所指的業務轉讓不僅包括普通的業務轉讓,還包括公司分立和任何其他業務轉移的情況。
第19條 完整協議
本條款構成本公司與使用者之間關於本條款所含事項的完整協議,取代本公司與使用者之間關於本條款所含事項的任何先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陳述和理解。
第20條 可分割性
即使本條款的任何條款或其任何部分根據消費者契約法或其他法律法規被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本條款的其餘條款以及被認定為部分無效或不可執行的條款的其餘部分應繼續完全有效,本公司和使用者應努力在必要範圍內修改無效或不可執行的條款或部分,使其合法且可執行,同時保持該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或部分的意圖以及法律和經濟效果的等效性。
第21條 存續條款
第6條至第14條、第18條至第20條以及第22條至第24條的規定在使用契約終止後仍然有效。
第22條 準據法和管轄法院
本條款應受日本法律管轄並據其解釋,東京地方法院應對因本條款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擁有專屬的第一審管轄權。
第23條 協商解決
對於本條款未規定的事項或對本條款解釋產生疑問時,本公司和使用者應本著誠信原則相互協商,迅速解決。
第24條 語言
如本條款的日文版本與翻譯版本之間存在任何不一致,應以日文版本為準。